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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职能
发布时间: 2013-11-18
  

北京师范大学高度重视校史编纂与各项研究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成立了校史编写组,开展校史材料搜集整理和“校史简编”编写工作。特别是1979年,为筹备建校80周年校庆活动,学校成立北师大校史编写组和编写办公室,并于1982年出版发行《北京师范大学校史(1902—1982)》。同年,正式成立“校史征集研究室”,后改名为“校史党史资料征集室”,1998年,“校史党史资料征集室”更名为“校史研究室”。2012年,学校在后主楼23层布置“北京师范大学形象陈列馆”,北京师范大学校史研究室即位于此并投入使用。自成立以来,北京师范大学校史研究室的各项工作得到学校领导、新老校史工作者和校史讲解队成员及全校师生、校友的高度支持与认可。校史研究室将不断努力,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为学校新发展发挥校史党史工作“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

按照2012年学校机构调整的文件规定,校史研究室的职能确定为四项:

  一、负责学校形象陈列馆和校史展的布置和管理;

  二、负责编纂出版学校大事记和年鉴;

  三、负责校史资料的发掘、收集以及整理研究工作;

  四、负责提供校史资料咨询、查找和利用服务。


 
北京师范大学校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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