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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教育史上的一颗启明星——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音乐系历史研究及几个问题的更正
发布时间: 2021-12-01  

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是一所有着悠远历史的教育机构,其前身为京师女子师范学堂,创建于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是清政府创立的中国最早的女子师范学堂。学堂校址设在了北京宣武门内石驸马大街,次年始建校舍。(中华民国成立后,学堂更名为“北京女子师范学校”。1919年3月,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了《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规程》,学校又于4月改办高师,定名“国立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简称“女高师”)。由此,中国女子高等师范教育的帷幕徐徐拉开。1920年秋,萧友梅与杨仲子在这里创办音乐系,成为萧友梅回国后在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北京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之前创立的第一所专业音乐教育科系。我国的高等音乐教育也从这所女校拉开序幕。

(京师女子师范学堂旧址)

(北京市鲁迅中学,原京师女子师范学堂旧址)

一、音乐科的创立(1920.9-1921.1)

“音乐在我们高等教育各学科里面,占了一个独立地位的,我们女院的音乐系是第一个。这件事以已远在十七年以前,拿世界的眼光来看,真是幼稚得令人惭愧,我还记得那是民国九年的夏天,我刚从欧洲回国,恰好萧友梅先生也从德国回来,学年开始的时候,就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产生了我们今天这个音乐系,当时因为种种关系,叫做什么音乐体育专修科。课程方面,是音乐与体育并重的。当时这两种人材,异常缺乏,所以我们积极的要养成音乐兼体育的师资,以应一时之需要。”

这是笔者在1936年5月24日的天津《大公报》第12版查找到的一份回忆报告,题为《国立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音乐学系简单的报告》,它详细地记录了女高师音乐体育专修科的产生及分组经过,是目前笔者见到的与音乐体育专修科有关的最早的一份回忆性资料。执笔人杨仲子正是该科的创立者之一,他跟随专修科一同走过了17年的岁月,是元老级教师。虽然他“自诩”专修科是我国高等教育里“第一个”独立的音乐学科,有溢美之辞,但是,音乐体育专修科在很短的时间里,迅速成长为我国早期最突出的一个独立的现代音乐高等教育科系,却是名符其实。

(一)音乐体育专修科的创立与音乐科的独立

1920年春,萧友梅、杨仲子分别从德国、瑞士归来。一位是莱比锡大学的哲学博士,一位是日内瓦瑞士国立音乐学院的毕业生,多年的游学经历促成他们心怀一个共同的理想发展本国音乐教育,振兴中国音乐。同年夏,他们相继来到新文化运动的重镇北京,企望开启一番音乐教育的新业。鉴于当时的国情,若要发展音乐教育首先要培养专业的师资人才,而中国缺乏的也正是具有专业音乐知识技能的师资力量。如此一来,师范学校,尤其是高等师范学校,自然成为了培养师资的首选机构。于是在两人的艰难努力下,1920年9月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创立了我国早期的现代高等音乐教育科系——音乐体育专修科。

对于音乐体育专修科初创时的办学宗旨及具体教学情况,我们目前无从考查。只知道该科初办时并无科主任,仅由具体办事人参照日本前三十年的学制略加更改,大致拟定教材教法,学制三年。最初,学生必须同时学习音乐、体育两类课程,以适应当时中学音乐、体育教育的需要,培育复合型教师。可是如此试验了一个学期后人们发现,将这两个专业放置在一起几乎是一个错误。

经验告诉我们,这两科的性质,是迥予不同的,不能并驾齐驱的前进。理由是很简单,所以事前竟未想到这一点哩!喜欢音乐的人,性多好静,往往在一间小琴室里,一坐就大半天,忽然要停止练习,上操场去,把手指刚得来的一点结果,弄得僵僵的回来,又得重新努力,才得恢复原状,所以多以体育为苦。喜欢体育的人,天性大半都很活泼,一定要他们在一间小琴室里,死板板的正襟危坐,几个钟头,手指的一举一动,都得受限制,当然他们还是愿意在大自然界去找生活。

很显然,音乐与体育两个专业不论是在专业性质与要求上,还是在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上,乃至学生的禀赋上,都有着很大的区别。将二者合并教育,无论对于教师教学还是学生学习,都很困难。因此,“经过一学期的试验,我们的计划,竟完全失败了”。

转年后的1921年1月,校方主动聘请萧友梅出任音乐体育专修科主任。入春后,经萧友梅建议,音乐、体育两学科正式分离,各自独立成科,萧友梅继续担任音乐科主任。之后,萧友梅与杨仲子等人仿照德国学制商议并拟定了《女子高等师范学校音乐体育课分组办法》,规定了两个组别的教学大纲与课程安排,并于第二学期起正式启用。至此,女高师音乐科正式确立

(二)音乐科的历史定位

历数中国近代早期高等师范学校中的音乐教育,女高师音乐科的建立不是最早的,但却是历史最悠久、建制最完善、专业水平最高的。自1912年9月教育部公布《师范教育令》,规定师范学校分师范与高等师范两级以来,在高等师范中真正设立音乐专修科的学校十分稀少。最先开设的很有可能是浙江两级师范学校的图音手工专修科,1912年秋便招收了第一届学生,共29名,由李叔同担任音乐、美术主任教师,学制三年。但是这届学生毕业后就再未招生,该科也就此收尾。1912年,湖南高等师范学校也增设了音乐科,开设五年后也停办。1914年8月,山东省立第一师范开办艺体专修科,因其在原“体育专修科”内兼设图画、手工、音乐课而得名,正式独立的音乐专修科于1925年前后设立。1915年,四川高等师范学校再增设乐歌体育专修科,学制两年,留日学生叶伯和曾在此任教。“他设置的音乐课程有:乐歌、唱歌、乐典、乐器使用法、理论、和声学、音乐史”。1927年,该校改组为四川大学,该科如何发展尚不知晓。

除去上述学校,在女高师之前专业水平较高、影响广泛的,大概要数创办于1919年6月的私立上海专科师范学校(1923年改名“上海艺术师范学校”)了。“上专师”由李叔同在浙师的三位弟子吴梦非、刘质平、丰子恺共同出资兴建,分普通师范、高等师范两科,后者内设图画音乐组,学制两年。图画音乐组聘请了中外多名教师任教,课程较为丰富,培养了一批专业艺术师资,钱君匋、邱望湘、陈啸空等人均出于此。但好景不长,1925年11月,该校因闹风潮而分裂,又结束了其短暂的历史。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学校绝大部分都位于江南一带,浙江、湖南、四川、上海,都远在长江南岸,而长江以北只有山东一所。由此来看,女高师音乐科的创立,虽然仅限于女学之中,但其不论是在空间位置上,还是在时间位置中,都具有着开先河的地位,其历史地位与历史意义是不容低估与忽视的。

二、前期的坚实发展:由“音乐科”到“音乐系

(萧友梅时期:1921-1927)

(一)坎坷的发展之路

据女高师《本校纪事》记载,音乐科独立后的第二年(1922)10月,女高师下属各部科全部由“科”改称“学系”,如国文学系、英文学系、数学物理系等,音乐科、体育科也一同改称音乐系、体育系。这仅仅是一次部门名称的变动,并不涉及学科体制的实质变化。但是,音乐科刚刚独立没多久,便遇到了一次全国性的教育争论。

1921至1922年间,中国教育界发生了一场有关高等师范学校升格后是并入普通大学还是改为师范大学的激烈纷争。受到官方支持的郭秉文、许崇清等人主张废止高师,将高师并入大学;作为校方代表的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师生则强烈要求保留高师,将其改为师范大学。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在教育界也引起了不小的波动。最终,教育部于1922年11月1日颁布了“王戌学制”(即“新学制”),同意高师改称师范大学,但须“延长修学年限为六年,与其他六年之大学平等”,争辩以校方胜出而告终。此时,全国仅有6所高等师范学校,分别是:北京高师、武昌高师、沈阳高师、南京高师、广东高师和成都高师,唯有北京高师作为仅存的高师院校,于1923年7月升格改名为“北京师范大学”,其余5所都改为或并入了普通大学。“北师大”的升格定名,不仅成为当时全国唯一的一所师范大学,也确立了中国教育史上的第一所师范大学,它对我国师范教育体制的保存和师范教育事业的发展无疑具有着重要意义。

当时,北京高师分为男、女两校,男校直接称“北高师”,女校称为“女高师”。“北高师”升格后,“女高师”也于1924年夏随之升格为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简称“女师大”),成为我国第一所国立的女子大学。笔者从当时女师大新制订的《组织大纲》中看到,在新拟设的8个系当中,只有教育学系、心理学系、国文学系等学理性很强的科系,并没有音乐系和体育系。而不久,在该校6月下旬的校刊,上刊登了《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音乐专科招生简章》。这似乎说明,女师大在升格后最初并没有计划设立音乐系,但很快又增设了音乐专科。

这个细节,在音乐学家曹安和的回忆性文章《中国音乐教育的摇篮——从女高师到女子文理学院》中有相关的记述:

“我就是1924年夏考入女师大音乐系的。入学后,听说在招生会议上对要不要设音乐系,招不招收新生问题曾有争议,大多数人是赞成设音乐系的,结果音乐系就继续办下去了。”

由此可见,音乐系是在争论中得以保留的,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6月初的《组织大纲》还没有音乐系,6月下旬的《音乐专科招生简章》就公布的原因了。但值得注意的是,“招生简章”中注明音乐专科的学制为五年,比其他科系少了一年,这表明音乐系为专科学制,而非本科学制。

由高等师范学校升为师范大学,从不设立到设立,女高师音乐系在这次风潮中化险为夷,不但幸运地保存了下来,还进入了更高规格的教育机构。这个早期的现代高等音乐教育科系,向着专业音乐教育又迈进了-步。

1925年8月,由于“反杨运动”和反帝运动的爆发,教育部借暑假之机竟然将女师大悄悄解散,部分不知情的学生却仍于9月返校,准备上课。10月,音乐系和体育系的学生家长迅速成立家长会,以两系的学生未参与“反杨运动”为由向教育部请愿,要求恢复教学。教育部决定在原校址将女师大改组为“国立女子大学”(简称“女大”),原女师大音乐系归属该校,又称音乐科,这才得以保留。不料,原女师大师生强烈要求恢复原校建制,于12月夺取了原校舍,教育部被迫恢复女师大,女子大学无奈被迁往教育部东院继续办学。但是女大的学生宿舍并未从原校舍迁出,学生们只好每天往返于两个校舍之间学习、生活。这样一来,原来的“女师大”裂变为了“女大”和新“女师大”两所独立的学校,但是复校的新女师大并非完全恢复原来的女师大,有一部分科系继续留在了“女大”,音乐科就是这留下来的一部分。这个关键的转折点为音乐系此后一系列的艰难历程埋下了伏笔。

20年代中期,不只是校园内部的运动频繁,北京的时局更是军阀混战、动荡不安,大环境的硝烟也给校园带来更大的创伤。1926年3月,国务总理段祺瑞制造了沉痛的“三一八惨案”,新女师大的刘和珍、杨德群两名学生便在惨案中惨遭杀害,随后冯玉祥将段祺瑞驱赶下台。1927年6月,奉系军阀张作霖驻军北京,派刘哲出任政府教育总长,刘哲下令将北京全部9所国立高等学校合并成立“京师大学校”,下设10个科、部。其中女师大为女子第一部(全称为“京师大学校女子第一部”),女子大学为女子第二部(全称为“京师大学校女子第二部”)。同时,刘哲又以“虚糜国帑”、“学风不善”为由,下令停办北京国立院校的所有音乐科系。此时,北京仅有三所国立院校设立了音乐科系,除女大音乐科外,另有北京大学附设音乐传习所(1922)、国立北平艺术专门学校音乐系(1925)两处,它们也均由萧友梅担任主任,,主持日常工作。若真将它们全部撤销,那么北京刚刚开展的高等音乐教育事业无疑将全军覆没。对此,杨仲子曾发出“横加摧残,不顾大体”的怒斥。据杨仲子在《请归并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艺术专门学校音乐系、女子大学音乐专科改设国立北平音乐学院计划书》中记述:幸运的是,鉴于“女子大学音乐系,学生已届四年级,且全体均属女生,经音乐界同人及各方之奔走呼号,竭力维护,使得仅存,未致失学”。女大音乐科终于被保留了下来,成为北京高等院校中唯一留存的音乐科系,而其他两处学生,均流离失所,无可依归”。

女子大学的音乐科终于保留了下来,而对于女大整个学校来说,它虽逃过前面一劫,却也遭到了被赶出教育部的厄运。此后,在女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极力争取下,教育部终于将俄文法学院校舍(前参议院旧址)拨给学校做校舍。1927年秋,女子大学迁入新校舍继续办学。

20年代的前七年是女大音乐科颠沛流离的前期阶段。在短短的七年间,它经历了高师升格定名的教育界大争辩,经历了“反杨运动”与反帝运动,经历了“三一八”惨案,以及新任教育总长刘哲的“学校改革”。它本身也两易名称——从最初的“女高师音乐科”到“女师大音 乐系”再到“女子大学音乐科”,两换校址——从石驸马大街到教育部东院再到俄文法学院校舍,又两次险遭扼杀的命运——解散女师大、停办北京国立院校的所有音乐科系。但庆幸的是,在全体师生、家长及音乐界同人的共同维护下,它都顽强地生存了下来。

女大音乐科的发展是中国近代音乐教育界乃至整个教育界的一个缩影,中国近代的大学与大学生们,就是在这种内忧外患、弱肉强食的环境中自救、自强、踏冰前行的。

(二)从新史料中解读“科”与“系”的关系

有关“科”与“系”的称谓始终是贯穿在音乐系发展中的一个问题。它初建时称“音乐科”,1922年改称为“音乐系”,1925年转入女子大学后又称“音乐科”,但是人们在各种资料中也常称它为“音乐系”。按照我们今天的常义理解,“科”应是指专科学历,“系”应是指本科学历,二者都是学历的一种,但相差一个级别。那么它究竟采用什么学历,究竟如何定位,这一问题笔者在《女高师周刊》上的《女高师组织系统表》中找到了答案。

在《女高师周刊》第72期(1924年6月22日)中,刊载了《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组织系统表》。《系统表》分两组,第一组为教学部门的组织系统表,第二组为行政部门的组织系统表。从第一组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女高师是一个包含了蒙养园、小学部、中学部、大学预科、高等部、以及补习科6大部门在内的大型师范学校,它自身已经形成了从幼儿教育到高等师范教育完整的教育体系,这在中国20世纪20年代初的教育机构中是十分难得的。“高等部”就是大学部,是学校最高程度的教育部门,共分4个科:文科、理科、音乐科、体育科。其中,文科包含国文、地史、教育、哲学、英语5大系,理科包含数理、理化、博物3大系,音乐科包含音乐系,体育科包含体育系。也就是说,“音乐科”是一个与文科、理科并行的一级学科名称,音乐系是隶属于这一学科的具体教学部门二者之间是从属关系。这与我们当今的科、系之间的平行关系全然不同。

(三)教学的累累硕果

这动荡的七年虽说是女大音乐科坎坷发展的七年,却也是它在学业上坚实发展的七年。虽然这一阶段音乐科历经重重困难,学生们在最初的一年里也因学潮而聚少离多,但在之后的几年里,学科的基本建设不仅未被搁置,反而逐步取得了累累硕果

首先在师资队伍上,音乐科组建起了以萧友梅为主任,杨仲子、嘉祉、霍尔瓦特夫人、刘天华、柯政和、易韦斋、赵丽莲、伦灵飞等近十位教师共同组成的固定教师班底。虽然队伍人数不多,但就北京地区来说,其水平之上乘为音乐界所公认。可见音乐科从创建起,就严格把持师资的高质水准。

其次在学生队伍方面,音乐科除第一届招收的13名学生外,七年来共招生三十多人,毕业生仅13人(第一届有未毕业者)。我国第一代女音乐家,如萧淑娴、曹安和、汪颐年等都是这一时期的学生。虽然从数量上看成为音乐大家的人数不多,但须知音乐科自独立以来,其教学目的是“以养成高初级中学音乐教员及发展女性特长为宗旨”。多数学员毕业后或留校任教,或到全国各地的大中学校任教,还有个别名门之后远赴欧美留学。就这一办学初衷来说,音乐科已经“超额”完成了既定目标。当然,作为中国第一个女子大学中的音乐科,人们对它的期望总会高一些。实事求是地说,人才稀少的背后也存在传统观念等主观因素的问题。这些观念至今在我国仍有着深广的影响。

最后从教学成果上看,经过几年的专业学习,学生们的琴技歌技都有了显著提高,尤其是后几届学生的入学起点就比较高,学习后更是突飞猛进,因此音乐科的专业水平已有了不小的进步,音乐科的学生也逐渐活跃在北京地区的音乐舞台上。而教师们在授课之余,不但编写了-批具有实用价值的专业教材,如《近世西洋音乐史纲》(萧友梅)、《和声学纲要》(萧友梅)、《和声学》(刘天华)等,还创作了不少新的音乐作品,包括《今乐初集》、《新歌初集》(均为萧友梅)两本歌集。他们带领学生举办的多场音乐会,也在京津地区的音乐生活中留下了宝贵的“音乐瞬间”。与此同时,一批具有珍贵历史价值的音乐作品也相继问世,萧友梅的管弦乐曲《新霓裳羽衣舞》、合唱曲《别校辞》,刘天华的绝大部分二胡、琵琶独奏曲,学生的毕业作品《假日心境》(钢琴曲,韩权华作),几乎都成为同领域音乐创作中的先期代表作。

可以说,女大音乐科在萧友梅的主持下,在大家共同的坚守中,在波折困境中得到了坚实的发展。他们于乱世中创天地的自强精神,不能不令我们肃然起敬。

然而,1927年两所大学音乐科系的撤销,对于北京地区原本就很薄弱的专业音乐教育无异于雪上加霜,对当时几乎主持整个北京地区专业音乐教育事业的萧友梅来说更甚于当头一棒。恰在此时,远在南京的蔡元培诚挚邀请萧友梅赴上海开设专业音乐院校,这对于萧友梅来说可谓绝处逢生,他欣然前往再创新业,从此再未回京。

1927年11月,萧友梅赴上海创办国立音乐院,女大音乐科主任由杨仲子接任,音乐科从此开始了新的征途。

三、后期的平淡经营:由“音乐系”到被撤销

(杨仲子时期:1927-1937)

(一)繁复的变更过程

1928年7月至11月间,南京国民政府两次将“京师大学校”改名、改组,最终定名“国立北平大学”,女大更名为“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分”,将原有理科设为理学院分院,文科及体、音两个专科合为文学院分院。该年10月,音乐系重新设立。1929年春天,俄文法学院的学生代表前来索要校舍,“女子文理学院分院”第三次被迫迁出,进驻旧司法部的储才馆作短暂栖身之地。由于地方很小,无法久住,在几经上访后,终于由国民政府驻京机关将九爷府拨给了该院,这才有了一个名正言顺而又稳定的校址。1929年4月,女子文理学院分院再次改称“北平大学女子学院”,1931年2月,学校最终定名为“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简称“女院”),从此直到1937年抗战爆发迁校以前,再未更名。

据《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记载,1928年10月,“国立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设立音乐系,由杨仲子担任系主任”。此处的“女子文理学院”应是使用定名后的校名。本文为了叙述清晰,在此阶段也统一使用这一校名。据曹安和文章记载,该系“学制六年,两年先修班,四年本科”。音乐科再次更名为音乐系。

(二)平凡的办学之路

在后十年的发展历程中,音乐系的生活终于由动荡走向平稳,嘈杂繁乱的教育大环境也略有好转。杨仲子为音乐系的发展呕心沥血、日以继夜,使得这十年的成果有了新的拓展。教师队伍更换了一半,齐如山、赵元任、溥铜等兼课教师在最初几年纷纷登堂授业。而后,罗炯之、刘北茂、蒋风之出现在新的教师名单上,韩权华、曹安和、杨筱莲、郑昭岱等少数本院毕业生也成为教师的新生力量。

在专业学习上,学生们的专业方向由西乐逐渐向国乐拓展。随着学生专业水平的提高,音乐系涌现了多种小型乐队,琵琶队、小提琴队、南胡队、丝竹合奏队、昆曲队纷纷成立,成为音乐会上常见的专业化团队。在爱美乐社、国乐改进社等新型的音乐社团中,也吸收了部分音乐系的学生。音乐系的师生们在北京的社会音乐生活中表现得越来越活跃了。

虽然学生的音乐团队日益成熟,但她们的个人影响力却不如以前。自萧淑娴、曹安和、汪颐年等人先后于1928、1929年毕业以后,能够在音乐界中享有同样声望的学员更少了。我们比较熟悉的,大概只有戴世全、刘育和等人。后期的学员毕业后几乎都在大学、师范院校或中学的教育一线工作,音乐系依然培养了一批高等音乐教育的师资力量。

此外,从坚持了整整十年的学期汇报音乐会中,我们也感受到了音乐系的师生们对学习的执著和对艺术的热爱。可以说,女好文理学院音乐系后期发展的十年是稳步开拓的十年。

(三)新系主任的产生

我们一直认为,萧友梅离开北京后杨仲子便担负起了女子大学音乐科主任的工作,此后十年历经风雨却始终坚守,直至抗战爆发后才被迫离散。然而笔者在查阅“国立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档案”时,却发现了新的变动。

“国立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档案”现存于北京市档案馆,共有卷宗26本,其中可查阅的有19本,时间跨度为1929年9月-1937年8月。存档的档案有院长批示、历年学生缴费表、教职员名册、教职员薪俸表、教职员捐款名册等。

在浏览教职员薪俸表时笔者意外地看到,在历年的“薪俸表”中,音乐系主任基本都是杨仲子,教授中有罗炯之等人。但是从1936年8月份起,“音乐学系主任”一栏填的却是罗炯之,杨仲子转为了教授,罗的工资此时也增加了40元,杨的工资未变。这个变化一直持续到1937年,包括这期间(1936年11月)的“慰劳归绥前方将士捐款数目表”中,“音乐学系音乐专修科主任”仍是罗炯之,杨仲子仍为教授。

但从1937年2月的薪俸表起,“音乐学系主任”一栏竟然不存在了,杨、罗一起变为了教授,杨的工资依然没变,罗的工资又降回到了教授时的待遇。一直到该年5月的最后一张“教职工薪俸表”为止,情况都是如此。

音乐系主任从杨仲子到罗炯之再到“消失”,这一系列的工资表大概记录了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女院音乐系在最后的一年里出现了新的系主任——罗炯之,而历任了9年的老主任杨仲子就此退出了主任一职。这个事情在笔者收集到的所有与女院音乐系相关的资料中都没有人谈起。不仅仅是更换系主任一事,就连罗炯之其人都很少提到。这一新的信息值得引起注意。

档案中显示,最迟在1932年5月,罗炯之便已经在女子文理学院音乐系担任教授了,他与杨仲子、嘉祉、赵丽莲是音乐系仅有的四位教授,工资次于杨仲子、嘉祉,居第三位。罗炯之教授的科目为乐器、视唱,是音乐系仅有的两位视唱教师之一(另一位是助教侯卢思)。但是,罗炯之担任系主任也只有半年的时间,半年以后音乐系不再有系主任一职。1937年3月至7月整整一个学期,音乐系都不设主任,这其中的原因我们尚不知晓。无论如何,我们依然能由此窥探到音乐系在最后的一年里也是变化重重,风浪暗涌。

(四)教学骤然结束

1937年“七七事变”后,平津沦陷,北平大学和师范大学一同迁往西安,并入“国立西安临时大学”,即今“西北大学”的前身。女子文理学院也一同并入,改称“国立西安临时大学文理学院”,但音乐系却在迁徙之际不知何故突然被取消,没能随同赴陕,音乐系就此解散。至此,我国第一所女子大学中的音乐系,也是我国早期较有影响的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科系,结束了它长达17年的教育生涯,以撤销而告终,终究没能逃出被藐视、忽略的命运。其原有的教师、学生大部分仍留守北京,转至其他院校继续教、学生一少部分则自谋出路,辗转奔波。而新女师大早于1931年初与男师大独立合并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即北平师范大学,也在经过纷繁的变更之后,成为现今北京师范大学与西北师范大学的共同源头。

1927-1937年的十年是女大音乐科相对安稳而平实的后期阶段。在这十年间,它又数易其名——主要有“北平大学女子学院”、“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两个,再两换校址——从俄文法学院校舍到旧司法部储才馆再到九爷府,最后终于有了固定的校名、系名与校址,有了一个落脚的地方。

长期以来,人们始终认为,女高师是今北师大的前身,因而女高师音乐系也是今北师大音乐系的前身,这几乎已成定论,包括今天北师大的研究生在研究该校音乐系的发展历史时,也将女高师音乐系称为“初建时期”。但在梳理了女高师音乐系的发展脉络之后,我们应当注意一个关键的细节,那就是在1925年的暑假,女师大首次被解散、改组为女子大学的时候,音乐系已经随之转入女子大学,称为“女大”音乐科。但是在同年12月原女师大的复校运动中,音乐系并没有再回到新的女师大中,而是继续留在了“女大”内,并且在余后的12年里一直随着“女大”的变迁而更名、迁址。到抗战爆发后,该音乐系也没能跟随女子文理学院一同迁陕,而被无辜地撤销。这些都与新女师大没有任何的关系。

由此应当说,女高师音乐系是一个仅有着17年历史的艺术科系,它多年来形成的深厚艺术文化传统和创建的专业音乐教育事业,在外敌炮火与校内打击的双重夹击下,被彻底地摧毁了。或许,音乐系原有的师生们在日后的教学中仍然是得力的艺术传播者,但是,他们的影响已经是微乎其微了。

17岁,正值一个青年日趋成熟的阶段,女高师音乐系却由于种种人为的原因不幸夭折。曹安和先生曾在她的文章中总结到:它“四易校名,四迁校址,虽有努力向上之心,发展音乐之志,无如树欲静而风不止,非学生所能自主”。此足以见其生存之艰辛。然而它于艰辛中求发展,于发展中创业绩的生命追求令后人敬仰。

女高师音乐系的历史是不应被遗忘的,其先行者的功绩也是无法被磨灭的。如今,随着历史的巨浪,它的足迹已被冲洗得模糊不清。但是,它的余光依然如晨星般闪耀在苍穹大地,宛如一颗永不坠落的启明星。

(作者:祁斌斌,来源:《音乐研究》,2013年第3期,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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