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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视域下北京师范大学音乐通识教育变革与发展
发布时间: 2023-06-15  

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是近现代先进的人才培养模式,最早由美国帕卡德教授将通识教育与大学教育联系在一起,“学院应该给青年一种尽可能综合的教学,它是学生进行任何专业学习的准备,为学生提供所有分支的教学,这使得学生在致力于一种特殊的、专门的知识之前对知识的总体状况有一个综合的、全面的理解。”通识教育旨在培养有素质的公民,与专业教育相互融合。北京师范大学是百年名校,追溯其创建之初便注重教育之“专”与“博”的关系,是研究通识教育的典型个案;另外,自王国维、蔡元培等人将美育引入中国,从近代美育发展历史来看,北京师范大学作为近代重要高等学府切实随着美育思想和美育方针的变迁而变迁,表现为具体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同样是研究艺术通识教育的典型个案。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为京师大学堂,后经多次改名,于1911年改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在1924年“高师改大”后,于1931年7月进一步与北平大学女师院合并。京师大学堂(之后改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和北京女高师是北京师范大学校史上重要的两大发展源头。本文以时间发展顺序为线索,立足于美育视角,以新中国成立前的“两大源头”发展脉络及新中国成立后不同时期的课程体系设计为线索,分别梳理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中音乐学科的发展及其发展动因。

一、1912年之前

1902年,王国维翻译牧濑五一郎的《教育学教科书》,从此将“美育”概念引入中国。1912年民国的教育总体方针指出“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美育成为其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1914年确定了美育最重要的科目为“图画、音乐、文学”。一方面,处于我国20世纪第一次乐潮的大背景中,美育作为教育总体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始被重视,也是培养“通才”的重要路径之一。另一方面,1922年以前,面对尚未合理化、系统化的各级学校,中国实行大学预科制度作为步入专业教育的过渡,尽管并不具备通识教育的学科相融特征,仍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通识教育作用。

从京师大学堂角度看,受近代“中体西用”思潮影响,京师大学堂学习法国和日本对于师范人才专精培养教育理念,这一时期的高等师范教育强调教师专业技能训练。中国大学建设初期的类似通识教育的人才理念是传统儒家的“通才”思想,然而并未形成完善的体系,学生在结束预科学习后,各专业间便不再交流。从现实层面而言,京师大学堂时期,师资、校内设施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都亟待完善,并不具备实现当代通识教育所强调的专业间融通的能力。另外,面对当时国内复杂的社会环境,对专业师资的迫切需求让中国师范教育开创者更大程度上期待通过专业性教育为社会带来直接效益。

这一时期,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中美育方面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北京女高师部分。北京女高师于1919年建立,其前身是1908年由晚清学部举办的“京师女子师范学堂”和1912年民国教育部改制后的“北京女子师范学校”。《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中提及,关于教学内容与要求包括图画、家事、裁缝、手艺、音乐、体操、修身等,其中音乐“其要旨在使感发其心志,涵养其德性,凡选用或编制歌词,必择其有裨风教者。其教课程度,授单音歌、复音歌及乐器之用法,并授以教授音乐之次序法则。”从课时分配看,教育学科达24课时,地理、音乐、历史均为6课时(图1)。由此可以看出,尽管美育课时比重较低,然而相比传统的女子教育,女子师范学堂教育从教育内容上、课程设置上都体现为兼顾德、智、体、美,以及家事的根本变化。相比同一时期的京师大学堂,晚清女学堂中对音乐和图画等美育课程是较为重视的。尽管晚清所提倡的女子教育是专注于培养“贤妻良母”的家庭教育和家政教育,仍受到封建礼教的极大影响,然而通过实行以音乐和图画为例的美育课程,实则解放了女子的艺术天性,体现了近代教育的美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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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晚清女子师范学堂课时安排)

二、1912年至1928年

自1911年改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后,步入通识教育起步阶段。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根据1912年《高等师范学校规程》进行专业设置,并在此基础上于1916年附设音乐训练班以提倡美育及职业教育。1919年至1922年,“高师改大”的提出、向美国办学模式的转向等皆使北京高等师范学校乃至我国的通识教育进一步完善,我国通识教育初具雏形。1923年,国立北京师范大学成立,范源廉为第一任校长。1923年后,范源廉开始对学校进行整顿,强调人格教育,设立体育专修科和手工图画专修科。自1924年以来,学校的课程结构呈现为公共必修科、主科、副科、选修科(自由选修科)四部分。这一时期从自由选修制的实施可以看出各个系、科之间开始融通,并且公共必修科课程设置开始涉及关于基本艺术修养的课程,选课也更为自由。1937年至1946年间,日本帝国主义占领北平,国立北京师范大学转移至西北,期间校名校址不断改变,这一时期面对复杂的革命情况,北京师范大学美育发展停滞。直至1946年迁回北平后,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学院,袁敦礼任院长,此时才又设立了包括音乐在内的十二个系,对沦陷后遭受的破坏进行修缮。

北京女高师的另一前身是1912年民国教育部改制后的“北京女子师范学校”。从北京女子师范学校本科课程安排来看,其乐歌科目包括单音、复音、乐器用法、教授法。与前一时期的女子教育相比,其重要改变更多涉及自然科学的知识领域,在“德智体美劳技”并举的理念下,美育课程并未发生大的改变。1919年,北京女子师范学校改为高等女子师范学校。从1920年课程设置表可以看出,各科各部的必修课程中皆包括音乐,1922年音乐课程已多数更改为各科各部的选修课程,当时的文科“国文部”学科课程安排已将乐歌、图画、书法设为文科国文部学科选修课的随意科。随着1922年“取消预科,改部成系”的改革,音乐系建立,女子师范教育逐渐步入专业化。

学校通识教育课程安排体现了一定程度的美育比重,然而基于当时复杂的革命局势和社会环境,对于这一时期的学生而言,美育通识教育更多体现为由当时音乐家和音乐教师积极参与的、学生自发组织的歌咏运动,是直接伴随群众革命斗争生活出现的政治现象。据李抱忱《北平市的合唱团》记录,20世纪30年代学校歌咏活动十分活跃,体现为以燕京、清华、师范、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等学校高水平业余合唱团所开展的大量合唱活动。这类学生歌咏活动实则为之后广泛的抗日救亡歌咏运动奠定了基础。另外,在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产生的音乐社团同样体现了此时期的学生美育活动特征——自发性和政治性,如1927年由刘天华先生发起的,由北京女子大学、北京大学和艺术专门学校音乐系教员及学生等组建的北京国乐改进社,以及其举办的暑期音乐学习班。

三、1980年至2000年

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师范大学经历了1952年的院系调整,并强调专业化教育,通识教育发展停滞不前。直至20世纪80年代,以费孝通先生为代表的文人率先倡导“通才”的大学教育理念,以纠正高等教育中专业与通识之间的不平衡。在此背景下,1981年北京师范大学逐步恢复学分制、选修制,并于1982年开设全校公共选修课,尽管因时代和发展的原因这一时期课程少、限制多。首次开设的全校公选课只有两门,直至1986年增加到包括七门艺术类课程在内的三十二门通识课程。北京师范大学1988年全校跨系选修课要求文科学生至少修自然科学和艺术类课程各一门,且一个学生不得同时选修两门以上的课程。北京师范大学的通识教育在20世纪80年代因现实因素呈现小规模、不完善,然而其整体呈良好发展态势。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一方面,通识教育在国家重视文化素质教育的形势下开始重新发展,文化素质教育是“针对高等教育过分强调专业教育而忽视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状况而提出的,它旨在提高人才的全面发展的素质。”另一方面,北京师范大学于1992年建立“公共艺术教研室”以满足全校公共艺术教育需求。可以看出,自90年代起,通识教育中艺术学科依托文化素质教育被重新重视,在一定程度上继承民国时期开设全校性艺术类课程的经验。与民国时期不同的是,艺术学科的课程体系设计不再是新中国成立前所呈现的歌唱、手工、图画等单一形式,呈现艺术门类丰富化趋势。至199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同年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高校建设包括艺术选修课在内的高校美育课程。从90年代中期的数据可以看出,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31.8%,至1999年,该比例提升至34%。艺术方面通识教育课程占当时文化素质教育选修类课程的20%,较同时期的北京其他高校艺术类选修课程的比重大(北大为9%,人大为7% )。另一方面,美育活动形式体现为学校官方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的校园艺术活动面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80年代由黄会林教授等人组织设立的学生话剧演出团体“北国剧社”。

从1980年至2000年的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发展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美育通识教育在“通才”理念和文化素质教育思想的引领下正在缓慢发展,逐渐呈现规模化、多元化态势,其课程体系设计具体体现为全校选修类课程形式。从形式上看,通识教育的人才培养要求通过全校公共选修类在文化素质教育落实中得以实现。然而选修课程形式呈现非强制、非共通,追溯通识教育初始理念中“强制性”的要求,以文化素质教育为依托的通识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边缘化姿态。

四、2000年至今

2000年开始,北京师范大学通过设置综合实验班实行小规模的通识教育进行通识教育模式探索。然而由于初步探索的课程体系缺乏设计,尽管涉及内容广泛,但缺乏基础性和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亦即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通识教育”育人理念。2003年起,北京师范大学继承学校的传统路径,探索科学的通识教育模式体系。至2010年成立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委员会,提出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旨在构建具有北京师范大学特色的,学校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有机联系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从美育角度看,教育部在2000年强调高校课程中美育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与德育相同,并进一步拓展课程内涵。在教育部出台的2002年《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以及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中对高校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做出了具体规定,并规定公共艺术课程的必修性。基于一系列公共艺术课程相关文件,北京师范大学沿袭以公共艺术教育助力高校培养的传统,于2016年正式成立北京师范大学美育中心。

目前,北京师范大学音乐通识教育从课程内容来看属于六大模块之一——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模块,对于任何专业的本科生,六大模块中皆有学分要求。从这一层面看,相比上一时期通识教育课程一定程度的“边缘化”存在,当前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设置体现为“分布必修式”,致力于通过跨学科的知识构建,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从课程筛选部分,学校设立通识教育课程专家委员会,由三十九位教授分组(理工、人文艺术、社科三个组)对所申报的通识课程进行准入评审。可见当前北京师范大学对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不追求“泛”和“全”,而是通过改进课程设置、精选课程内容,以实现通识教育理念与其自身育人目标相契合。从美育层面看,2010年至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共开设公共艺术教育课程44门,并调动艺术与传媒学院名师资源设置13门慕课课程,其中包括以欣赏中外音乐经典名作为内容的中外音乐欣赏课程。实施“四位一体”教学模式(混合式教学、线上课程、传统教学、实践课程)。除学校课程设置之外,北京师范大学积极探索开放式美育实践实现途径(举办快闪活动、综合艺术实践活动等),一方面围绕北京大影节、“往事歌谣”等大型活动,提供课堂之外的美育实践平台,真正将知识落实于实践,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另一方面,融入更多校内外艺术资源,举办大量专家讲座。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北京师范大学美育公益演出季整合全校70余场演出,师生观众达三万人次。至此,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中音乐学科正随着美育建设,依托科学的、规范的通识教育体系设置及美育中心逐步朝着人文性、综合性、规范性、高水平方向发展。

结语

通过梳理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中音乐学科的发展及其发展动因,可以看出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中的美育部分发展及如今通识教育体系的建立是在历史发展中逐步实现的,具有其自身普遍性和特殊性。普遍性首先体现在不同时期的政府政策出台对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发展的影响。另外,其普遍性还体现在不同时期美育思想的提出和不同时期人才培养所要求美育承担的任务是普遍的。特殊性首先体现在其移植外来教育思想融入中国教育思想,并进一步落实到适合本校发展的课程设置中,另外,还是由北京师范大学建校历史中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和北京女高师的差异性导致的。溯源至近代,北京女高师因其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的特殊性,在其通识教育发展中更多地体现了美育的部分,进而体现了北京师范大学在通识教育历史发展中作为经典案例的特殊性。

(作者:丁怡、王湉,来源:《艺术教育》,2022年第7期,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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