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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及西北师院对我国高等师范教育制度的贡献(1902—1949)
发布时间: 2022-12-01  

1942年,李蒸在国立西北师范学院成立40周年纪念会上讲话时,将学校的历史划分为五个阶段:一是1902年京师大学堂师范馆创办到1911年京师优级师范学堂,为草创时期;二是1912年至1923年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阶段,为建设时期;三是1923年至1931年,学校历经数次合并重组,最终与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合组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为多事时期;四是1931年至1937年李蒸主校时积极进行校务整顿,为稳定时期;五是“七七事变”以后,学校西迁陕甘,随着新的高等师范教育体系的确立,更名为国立西北师范学院,为新生时期。

这五个阶段,不仅是对学校自身历史的总结,也从侧面反映了我国近代高等师范教育坎坷的发展过程。有学者指出中国师范教育的发展“百余年来,曲折不断,争议不止。争议的焦点总是围绕着师范教育是否需要独立设置的问题。争议的实质是如何看待师范教育的所谓‘学术性’与‘师范性’问题。中心是怎样才能保证为现代教育的发展提供数量足够、质量可靠的教师。”而对这些问题最直接的回应,就是实行什么样的高等师范教育制度。亦有进者,就高等师范教育本身而言,五个阶段里北师大和西北师院都是全国规模最大、建制最为完整的高等师范院校,引领着我国高等师范教育制度的变革与实践,厥功至伟。

一、高等师范教育制度变革与实践的引领者

从清末到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近代高等师范教育制度历经数次变革。1902年8月,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该学制将师范教育分为初等和高等两级,高等为附设于大学堂的师范馆和附设于高等学堂的师范学堂,属于高等教育范畴,目标是“造就各处中学堂教员”。同年12月17日,京师大学堂师范馆正式开学,标志着近代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诞生。

虽然《壬寅学制》的制定者认识到了高等师范教育的重要性,但是这一学制下师范馆只是一种附设机构,高等师范教育在整个学制中并未取得独立地位。而且附属于高等学堂和中等学堂的师范学堂也不存在上下间的联系,师范教育本身存在明显的不足。1903年,清政府命张之洞、张百熙等重新厘定学堂章程。1904年1月,《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正式颁布,这是我国近代第一个在全国公布实施的学制。这一学制对师范教育制度作了重要改进,在初级师范学堂之上设优级师范学堂,“以造就初级师范学堂、中学堂之教员、管理员为宗旨”,属高等师范教育性质。由此,设定了独立的、上下衔接的师范教育体系。在此学制的指导下,1904年京师大学堂师范馆改称京师大学堂优级师范科,向独立的优级师范学堂过渡,并扩大招生规模。1908年优级师范科与京师大学堂分设,独立为京师优级师范学堂,标志着我国高等师范院校独立办学的开始。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公布《师范教育令》、1913年公布《高等师范学校规程》,确立了新的高等师范教育制度。新的制度改优级师范学堂为高等师范学校,规定“高等师范学校定为国立,由教育总长通计全国,规定地点及校数,分别设立”。此后又相继确立高等师范区制和女子高等师范教育制度。由此,京师优级师范学堂于1912年5月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是中华民国成立后第一所改制的高等师范学校。北京女子师范学校(原1908年成立的京师女子师范学堂)也于1919年4月升格为国立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是当时全国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国立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在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合组之前,始终是全国最高女子教育机构。

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在持续数年的关于改革学制的论争中,高等师范教育独立问题始终是争论的焦点之一。最终,教育部于1922年11月颁布了新学制,即“壬戌学制”,该学制规定“依旧制设立之高等师范学校,应于相当时期内提高程度,收受高级中学毕业生,修业年限四年,称为师范大学校。”据此,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于1923年7月正式升格为国立北京师范大学,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国立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也于1924年升格为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所女子师范大学。

与北京高师、北京女高师升格为师范大学不同,受“改大”思潮的影响,其他五所高师相继改为或并入普通大学,北京师大和北京女师大成了当时全国仅有的两所师范大学。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北京政局动荡,两所学校被执政当局强行组并,数易校名。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斗争,最终于1931年合并为新的国立北平师范大学。由此,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是当时“硕果仅存”的师范大学,成为全国培养中等学校师资的最高机关。这一局面直到1938年新的高等师范教育体系确立之后才得以改变。

1937 年,全面抗战爆发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一路西迁,与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和北平研究院组成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迁往陕南,改称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制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教育学院,同时吸收了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的师资和学生。同年4月,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纲要》,提出要参酌民初高等师范制度建立新的高等师范制度。同年7月,教育部发布《各级教育实施方案》,提出对于中等学校师资训练,“应视全国各省市之需要,于全国划分若干区域内,设立师范学院”。同月,教育部颁布《师范学院规程》,重新确立了独立的高等师范教育制度,即师范学院制度。依照此制度,国立西北联合大学教育学院改称师范学院。1939年,中国教育学会西北分会向全国教育会议所提“师范学院应一律单独设立案”获得通过,加之国民政府对西北联合大学进行改组,师范学院获准独立设置,于1939年8月正式更名为国立西北师范学院。

西北师院是抗战初期五所附设于综合性大学的师范学院中唯一一所成功转设、独立办学的师范学院;是抗战时期11所师范学院中规模最大的师范学院,李约瑟称之为“中国最大的师范学院”,以1942年为例,当时学校分设兰州、城固两地,设有十个学系、一个专修科、一个研究所及附属中学,有各类学生1800余人,各类教职员300余人;是“抗战以来国立大学迁甘之第一个”,迁往兰州后,将优质的高等师范教育向西推进了一千多公里,奠定了西北地区高等师范教育发展的基础。

抗战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的一部分师生返回北平,恢复了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展成为今天的北京师范大学;一部分师生继续留在兰州,办理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发展成为今天的西北师范大学。几十年来,两所学校都继承了原北平师大的师范教育精神,一东一西,源源不断地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教育人才。

二、高等师范院校内部制度建设的探索者

北师大和西北师院除了对国家总体师范教育制度深入思考和实践外,还在高等师范院校内部的系科组成、教育实习、学术研究等方面做出了诸多探索。

(一)系科组成

1902年师范馆初设时,没有进行系科分类,学生所学课程主要有伦理、经学、教育学、习字、作文、算学、中国史学、中外舆地、博物、物理、化学、外国文、图画、体操十四科,“各科均用译出课本书,由中教习及日本教习讲授,惟外国文用各国教习讲授。”尽管这些课程具有明显的封建性质,但基本上奠定了高师教育的学科基础。

1913 年北京高师根据《高等师范学校规程》制定了《立学规则》,提出“本校以养成师范学校、女子师范学校、中学校、女子中学校教员为宗旨”。在陈宝泉先生主持下,1913年设英语部、物理化学部、博物部和历史地理部。1915年,增设了国文部和数理部。《高等师范学校规程》同时规定高等师范学校得设专修科,“于师范学校及中等学校某科教员缺乏时设之”。据此,北京高师于1915年设立了国文专修科和手工图画专修科,于1917年增设了体育专修科。此外,仿行日本高师模式,于1915年设立了教育专攻科。北京高师成为第一所按《高等师范学校规程》所规定设置全部部科的高等师范学校。这一学科体系,不仅奠定了本校的基础,也为其他高师提供了借鉴。李蒸对此高度评价:“高师时代,有完备之学科与设备,并有整肃严格之训练,故勤朴好学之风,甲于各校”。

北京师大成立后,积极进行校内组织和系科的改组。1924年制定组织大纲,本科分设教育、国文、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各系及体育专修科,“自是乃成完全之大学”。1930年以后,北平师大根据《大学组织法》进行院系调整,组建教育学院、文学院和理学院三个学院,将原有各学系分设于相应学院之下。此后,学校根据国内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相继增设一些系科,如1936年增设工艺劳作师资训练科,次年更名为劳作师资训练专修科,培养中学师范劳作科师资。1944年7月,“为统一全国语言,推行标准国音”,教育部指定西北师院设立国语专修科。

此外,北京女高师是我国最早开展家事教育的高等院校。1919年北京女子师范学校升格为高等师范学校后,以原有家事技艺专修科为基础,设立家事科,所学科目为“伦理、教育、家事、应用理科、图画、缝纫、手艺、手工、园艺、国文、英文、乐歌、体操,而以日文为随意科”。升格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后,改家事科为家事学系,后因学校被强行组并,家事学系建设中断。全面抗战时期,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家政系整体并入国立西北联合大学教育学院,后演变为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家政系,是当时全国最大的家政系。

(二)教育实习

早在1904年制定的《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中对于学生的教育实习已经做出规定:“附属学堂之设,所以备研究普通教育之成法,以图教育进步,为各普通学堂之模范,且以资本学堂学生之实事练习。”但是受当时国内环境之限制,各师范学堂尚未设置附属学堂。中华民国成立后,陈宝泉始将京师五城中学堂更为北京高师附 属中学,是国内最早开始建设附属中学的高等师范学校。根据《高等师范学校规程》规定,“本科第三年学生,应令在附属中学校、小学校实地习练”。陈宝泉考虑到第三年学生实习时间较短,难以达到实习效果,决定“提前于第一学期即开始教生实习,并开批评会,由教员详为指导,以为第三学期实习之准备”。

除在附属中小学实习外,学校还规定学生要参加社会调研。早在1905年,京师大学堂优级师范科就曾组织学生前往烟台进行了一次实地教学实验,“为中国学界之先导”。北京高师时期,学校规定“本部学生除于京师附近参观、远足以资博览而供参考外,史地、博物二部本科学生修学期内,定有旅行二次。史地部访历史之名迹,探地理之形胜。博物部调查动植矿各种物产标本。每次旅行均做报告书,并绘图、摄影”。为了便于学生参与社会调研,陈宝泉曾上书教育部,“请咨商交通部,仿照国外火车、轮船优待条例,凡高等专门以上学校学生实地考验及各项学校学生修学旅行等事,得由该校出具证书,减价折扣”。

1922年,北京高师附属中学在国内率先实行中学“三三制”学制改革,于该年底制定了《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附属中学三三制学则》,规定“本校以实施中等教育兼供师范大学实际研究为宗旨”,“设初级中学、高级中学,高级中学暂设普通科及女子师范科,普通科分为第一、第二两部”。附属中学顺应潮流实行“三三制”,有效提高了北京师大学生教育实习的质量。

1932 年李蒸出任北平师大校长后,针对“参观实习,虽有详细规定,颇少切实执行”的现状,对学生教育实习进行整顿。规定“各系学生须在附属中小学作系统的长期参观,至少每周一次,期间至少一年。届毕业之一学期,须至本市各中小 学参观,每次参观,须有详细报告,并提出问题与本校教授及附校关系教师讨论。”再者,李蒸等人认为师范大学“毕业生对于乡村教育直接间接 负有重大责任,在求学期间应充分认识其性质并 须有实施之经验,然后将来服务教育始能胜任愉快”,提倡学生参与乡村教育实践。1933年8月,北平师大在平西设立了乡村教育实验区,开民国时期大学设立乡村教育实验区之先声。实验区在研究如何改进乡村教育的同时,也给学生提供研究及实施乡村教育的机会。

抗战爆发后,西北师院于1941年在陕西省城固县邯留乡设立乡村教育实验区,是抗战时期国立院校设立的第一个社会教育实验区。迁校兰州后,西北师院继续组织学生开展社会教育,成果显著,“社教工作加强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不但使学生得到了实际工作的经验,也使民众得到了一定的文化常识,更使他们逐渐萌发了合作民主、抗日必胜的爱国信念,促生了底层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三)学术研究

民国初年,《高等师范学校规程》规定:“高等师范学校分预科、本科和研究科”,“研究科就本科各部择二三科目研究之。”北京高师是全国第一个设立研究科的高等师范学校,时人指出:“中国各大学专门学校,迄无研究科之设,有之,自北高始”。于1920年首先设立了教育研究科,“以教授高深教育学术,养成教育界专门人才为宗旨”培养学生。此后,研究科的规模进一步扩大,相继增设国文、英语、史地、博物、数理和理化等研究科。尽管当时研究科毕业生所授学位为学士学位,但从其招生要求及培养方式来看,已基本具备研究生教育的性质。

国立北平大学女子师范学院于1930年3月设立了研究所。1931年男女师大合组后,扩充原女子师范学院研究所,组成国立北平师范大学研究院,研究院的宗旨为“研究高深学术,增进对于教育界及学术界之贡献”。组织上,“就科目属性分为若干门,每门得再分为若干组”。同年设立教育科学门和历史科学门,并招生了20名研究生。

1932年,时任教育部长朱家骅建议李蒸整理校务应“特别改进教育系,与创设教育学研究所,使全校学生均有完善之教学训练。因此,北平师大改研究院为教育研究所,研究所毕业生,根据上课时间和研究性质,“给与(予)教育硕士及教育博士学位。”然而,就在教育研究所渐有成效之时,王世杰执掌教育部,对北平师大进行新一轮的整顿,教育研究所即在整顿之列。1934年7月,教育部以“月耗经费三千八百元,无何特殊设备,成立以来尚无成绩可言”为由,下令北平师大教育研究所自1935年起停办,“原有经费移供充实本科设备之用”。接到训令后,李蒸前往南京与教育部接洽,但未取得成效。1935年初,北平师大无奈取消教育研究所。

1938年,西北联大师范学院以原北平师大教育研究所为基础,设立了师范研究所,“以研究高深教育学术,训练教育学术专才,及协助师范学院所划区内教育行政机关研究教育问题,并改进其教育设施为目的”招收研究生。后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师范研究所,抗战时期,“由师范类院校创设的教育研究机构仅此一家,它培养的教育学术专才和开展的教育学术研究,影响了其后半个多世纪中国教育学术的发展”。

三、高等师范教育独立体系的维护者

师范教育独立与否是影响我国近代高等师范教育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从清末到民初,我国高等师范教育摹仿日本的高师学制,师范院校以独立设置为主。1920年前后,由于杜威、孟禄等人来华讲学和留美学生回国宣传的影响,不少人主张依照美国学制改变中国的教育制度。加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美各国学制课程改革,都趋向于把高师教育提高到大学水平。由此拉开了关于师范教育是否独立设置的长达十余年的争论。

在这一过程中,北京高师及北平师大的师生为我国高等师范教育和学校的长远发展,积极与“废除师范”思想做斗争,数次发起护校运动,艰难地维护着高等师范教育的独立地位。

早在1915年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一届年会期间,湖南省教育会就提出“师范生无需专门养成”,建议“取消高等师范学校,而设师范研究科于大学”。1919年第五届年会上,浙江省教育会递交“改革师范教育议案”,主张将高等师范的专修科拨出,建议国立大学设教育科,专门研究教育学的纯正的教育原理,高等师范学校改称第三期师范学校,负责培养中等学校各科教员。

此次会议之后,形成了关于高师教育独立问题的大讨论。讨论过程中,蔡元培、郭秉文、黄炎培、任鸿隽、陈独秀等人反对高师教育的独立体制,主张将高师改办成普通大学或并入普通大学。综合各家观点,反对高师教育独立的理由主要有八点:一是师范学校的程度太低,不能满足研究高深学问的需求;二是师范教育独立,经费上很不合算;三是现行师范教育制度抄自日本,不符合中国实际;四是师资短缺,应给予中学、大学培养师资的责任;五是师范学校所学知识太过专门,与普通文化知识不相衔接;六是师范毕业生的成绩与普通学生并无差别,无需多此骈枝机关;七是独立的师范学校设备不足,如归并大学,则可有完满的设备;八是有志上进的青年不入师范学校,如改为普通性质,可以增加教育人才。

陈宝泉、邓萃英、李建勋、常乃德、余家菊等人为维护高师教育的独立体制,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了论争:一是他们认为“教育事业已渐由技术传授的而进于学理研究的,从前高师造就之程度,已不足餍学者求学欲望之要求”,应建立师范大学,延长授业年限,以研究高深教育独立与否是影响我国近代高等师范教育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从清末到民初,我国高等师范教育摹仿日本的高师学制,师范院校以独立设置为主。1920年前后,由于杜威、孟禄等人来华讲学和留美学生回国宣传的影响,不少人主张依照美国学制改变中国的教育制度。加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美各国学制课程改革,都趋向于把高师教育提高到大学水平。由此拉开了关于师范教育是否独立设置的长达十余年的争论。在这一过程中,北京高师及北平师大的师生为我国高等师范教育和学校的长远发展,积极与“废除师范”思想做斗争,数次发起护校运动,艰难地维护着高等师范教育的独立地位。

早在1915年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一届年会期间,湖南省教育会就提出“师范生无需专门养成”,建议“取消高等师范学校,而设师范研究科于大学”。1919 年第五届年会上,浙江省教育会递交“改革师范教育议案”,主张将高等师范的专修科拨出,建议国立大学设教育科,专门研究教育学的纯正的教育原理,高等师范学校改称第三期师范学校,负责培养中等学校各科教员。此次会议之后,形成了关于高师教育独立问题的大讨论。

讨论过程中,蔡元培、郭秉文、黄炎培、任鸿隽、陈独秀等人反对高师教育的独立体制,主张将高师改办成普通大学或并入普通大学。综合各家观点,反对高师教育独立的理由主要有八点:一是师范学校的程度太低,不能满足研究高深学问的需求;二是师范教育独立,经费上很不合算;三是现行师范教育制度抄自日本,不符合中国实际;四是师资短缺,应给予中学、大学培养师资的责任;五是师范学校所学知识太过专门,与普通文化知识不相衔接;六是师范毕业生的成绩与普通学生大学,延长授业年限,以研究高深教育问题。二是他们认为中国的教育改革一方面要顺应世界的潮 流,另一方面也要形成自身的特色,需要“一个规模宏大的教育大学来转移中国教育的趋势,指导教育的行路”。三是他们认为“高师同大学的差异,不在年限的长短,或程度的高低,而在根本上目的不同”。师范大学的目的在于按照中等 教育的实际要求,授予各科应用的学识,养成专门的教育人才。四是从教材教法而言,“师范大学一面研究学科,一方须顾及此种材料对于中等学 校学生有何等价值,在普通教育上必要之程度若何”。同是一学科,取材范围不尽相同,教学方法自然会有差异。五是从师范生的训练而言,理想的师范学校具有“教育化的环境”,可以培养学生从事教育的专业精神,系统学习教育学科和各科教授法,开展教育研究,进行教学实习,都比普通大学更加便利,更有效果和影响。论争的同时,北京高师也为“升格”做准备,延长修业年限,在外在形式上与大学趋同,同时设立各部研究科,注重教育学术研究。

1922年11月1日,北京政府正式公布《学校系统改革令》,承认高等师范教育的独立地位,同意改高等师范学校为师范大学,北京高师师生的论争取得了胜利。但这一学制同时也认可了高等师范学校归并大学的思想与实践。因此,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改大”模式,即以北京高师为代表的升格为师范大学和以南京高师为代表的改为或并入普通大学。

1931年,随着国立成都师范大学并入国立四川大学、北平男女师大合组,高师改大运动宣告结束,但对于高等师范教育是否独立的争论依旧存在,争论的矛头更是直接指向了北平师大。1932年7月22日,国民政府行政院会议上朱家骅以“近年来学潮迭起,内容复杂,每令办学者深感困难”为由,提议北平师大停止招生一年,获准通过。次日,《大公报》报道了这一消息,立刻引起轰动。为争取教育部改变命令,李蒸前往南京与朱家骅等接洽,然而,教育部仍坚持北平师大“停招一年”。8月,李蒸返回北平。此后北平师大教授及学生多次致电教育部,请求收回成命。但这些努力并未改变教育部的决定,新的关于师范教育学制改革的争论也悄然形成。

事实上,国民政府教育部下令停止招生只是蓄意取消北平师大的第一步。此后不久,《大公报》披露教育部拟就《改正我国教育之倾向及其办法》一文准备呈报国民政府中央批准。对于师资教育,该文主张“将现行者一律取消,小学师资以中学毕业受一年师资训练者充之,中学师资以大学毕业再受一年高等师范教育者充之”。这一主张引起了北平师大师生的担忧。为此,李蒸于10月下旬再次前往南京,与教育部当局接洽变更师大学制的问题。11月上旬,北平师大教授38人联名具呈教育部,反对变更学制。

然而,事情并未结束。11月27日,《独立评论》刊发叔永的文章《教育改革声中的师范教育问题》。该文从知识的本身、技术的训练和教育学的研究三个方面对比了师范大学与普通大学的异同,认为“凡现今师范大学所施行的训练与研究,无不可拿普通大学来代替”。这些主张在舆论上引起了新的争论,12 月上旬,北平师大教授会再度撰文,陈述专办师范大学的必要性。

舆论争论尚未完结,新的危机又起。12月15日,国民党四届三中全会召开。会上,中央组织委员会所提“改革高等教育案”,认为北平师大“所设置之院系,与普通大学毫无二致,不特系统重叠,徒耗经费,而彼此所造就之学生,亦均难满足中学师资之需求”,主张“师范教育,不应另设专校,以免畸形发展之流弊”。北平师大师生闻讯之后,几如晴天霹雳,寝食不安,再次组织起来开展护校运动。

北平师大师生的护校运动,迫使当局做出让步。12月18日,《教育部公报》发表朱家骅的文章《九个月来教育部整理全国教育之说明》,主张对“现存师范大学加以改革,使之名实相符,招收高中毕业生,予以四年之严格高等师范特殊训练外,再探行两种办法,以事补救”。朱家骅的这些言论,并未完全否定师范大学,实际上预示着“取消师范大学”议案难以通过。

12月21日,三中全会最终讨论通过了《关于教育之议决案》,该议案以程天放提出的“确定教育目标与改善制度案”为蓝本,决定“现有之师范大学,应力求整顿与改善,使其组织、课程、训育各项,切合于训练中等学校师资之目的,以别于普通大学,且与师范学校等力谋联络”。这一决议案“使得高等师范院校独立设立的体制不但没有被完全废止,反而有了一丝转机”,北平师大遂得以继续办学。

四、高等师范教育思想的贡献者

“高师改大”原本是为了改变由高等师范学校培养中等学校教师的单一体制,但结果却不尽人意。由于没有统一的师资培养计划,20世纪30年代,“师荒”逐渐成为限制中等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1935年,杨亮工统计了当时各省中学师资的来源情况,结果表明“充任各省中等学校教师者,则多为未受师范训练之大学及专门学校毕业生”。1936年,郑西谷(郑通和)调查了全国98所学校的4095名教师,结果显示“高等师范或师范专修科毕业者”占12.99%,“国内师范大学或教育学院毕业者”占11.35%。针对这种情况,杜佐周认为“我国关于初等教育方面的师资训练,已经略具规模。当今最重要而且最急切的工作,即如何训练中等教育方面的师资。最稳妥的办法,在于恢复高等师范, 否则,亦应添设师范大学,并宜改良其办法”。郑西谷主张“全国师范大学及教育学院恢复过去高等师范所采取中学学科分系制”。江大鲲主张“将现有教育学院一律改称师范学院”,在全国分区设立国立师范学院。但王世杰执掌教育部期间,对于改进高等师范教育未有整体的计划,教育界的呼声难以实现。

1938年1月,陈立夫接替王世杰出任教育部长,着手进行战时教育改革。与朱家骅、王世杰等不同,陈立夫十分重视师范教育,他认为“师范教育为教育的基础,要求教育的改造与改进必须从师范教育做起”。1938年3月,陈立夫发表《告全国学生书》,指出“教育为建国根本大业,各级及各种学校之设立,实各有其对于国家所负之使命”,表明了他对于高等师范教育的态度。

陈立夫执掌教育部后的一系列举措使李蒸等 人看到了改进高等师范教育的机会。1938年4月,李蒸偕同原北平师大各学院院长及各系主任,拟具《关于高级师范教育之意见书》一文,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改革高等师范教育的建议:第一,师范教育负有为国家培养教育专业人才的重大使命,高等师范教育独立体制亟需恢复;第二,应设立独立且完整的师范大学负责培养中等学校、职业学校的师资,培养教育行政人员和教育学术专才;第三,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师范大学区,每区设立一所师范大学,“大学区以内所需要之中学及师范学校师资,均应由本区内师范大学作有计划之训练”;第四,既有《大学组织法》不适合于师范大学,师范“大学本部所设院系及教育研究院所设部门,应按照实际需要规定之,不受大学组织法之限制;”第五,师范大学的课程,应分为修养的科目、专业的科目、专门的科目三类;第六,学校要对学生生活进行指导,须认真实施导师制度。

这些意见集中反映了李蒸等人办理当时国内唯一的师范大学所积累的经验,为即将确立的师范学院制度提供了诸多借鉴。1938年7月,国民政府教育部正式颁布《师范学院规程》,开始建立 战时高等师范教育体系。《师范学院规程》规定 师范学院以养成中等学校之健全师资为目的,单独设置或于大学中设置。无论是单独设置,还是附设于大学,师范学院主要以中学学科为分系标 准,附设于大学的师范学院成为一个有别于其他学院的特殊机构。由此,从制度层面重新确立了 高等师范教育的独立地位。在布局方面,师范学院“由教育部审查全国各地情形分区设立”,“协助所划区内教育行政机关,研究辅导该区内之中等教育”。这一规定,与李蒸等人所提设立师范大学区的建议不谋而合。此外,《师范学院规程》所规定的师范学院的组织、课程、学生训导、教员任用等,皆与李蒸等人所提意见相同或类似。

抗战时期,教育部曾多次对《师范学院规程》进行修订,并颁布一系列关于课程、实习、待遇、就业等的教育法令。期间,李蒸、李建勋等人多次就 修改与完善师范学院制度发表文章和提交议案。1938年底,教育部主持召开第一届全国高级师范教育会议,此次会议上,李蒸代表西北联大师范学院提交多项议案,大部分都予通过,有一些考虑到其他师范学院的实际情况未能通过,但予以保留。1940 年,李蒸发表《师范学院与师范大学之比较》一文,从政策与目的、组织、课程、训育、修业年限及待遇、辅导地方教育六个方面系统对比了师范学院制度与原北平师范大学各项制度的异同点。他认为师范学院制度初步确立,有许多尚未完善的地方,应本着实验研究的态度进行。站在教育学术发展的立场,西北师院应改称为西北师范大学。师范大学组织法可以参照《师范学院规程》单独制定,不必如普通大学。

1941年,西北师院上书教育部,请在师范学院教育系增设副科以增加毕业生之出路。李蒸等人认为师范学院教育系设置的目的,不仅为造就中等师范学校的师资,还兼有培养中等学校教育行政人员的责任。但按照当时中学规程的规定,“办理行政者必须任课若干小时”,若不设副科,教育系毕业生在中学便没有可以任教的科目, 毕业后出路必成问题。因此,他主张教育系设立副科,以广毕业生出路。1942 年,李建勋发表《吾国高级师资训练之待决问题》一文,主张“附设于各大学之师范学院,须逐年使其独立”。1944年,在教育部征求修订大学各学院分院必修科目意见时,李蒸等人对师范学院普通基本科目、教育基本科目、分系专门科目和专业训练科目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同时,再次重申了教育系应设立副科的意见,并主张将教育系普通基本科目减去二十学分,作为副科学分。

1945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就改进师范学院制度向各师范学院征集意见。学校为此组织“改进现行师范学院办法委员会”,研讨改进师范学院制度的办法。1946年初,上呈教育部“关于改进现行师范学院制度之初步建议”。

1945年,李蒸卸任西北师院院长,赴重庆任职,但是他依旧十分关心高等师范教育的发展问题。抗战胜利后教育复员成为当局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此,李蒸于1945年底撰写《今后教育建设之路》一文,认为师范教育“除关于知识技能方面须经过严格训练外,尚有所谓专业精神之培养。教育事业是精神事业,从事教育事业者须先养成专业精神,然后能安心服务,不至见异思迁”。提出师范教育必须走上专业化建设之路,教育复员要注重精神复员、学校复员和延续学校历史。1947 年他又撰写《战后中国师范教育方针》一文, 极大地回应了北平师大的“复校”和“复大”运动。

因着在战前办理北平师大所积累的经验,抗战时期李蒸等人不仅将西北师院建成了当时全国最大的师范学院,奠定了西北地区高等师范教育 发展的基础。同时为确立与改进师范学院制度提 出了很多符合实际且具有前瞻性的建议。新中国 成立以后,在改造旧中国高等师范院校的基础上,确立了新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独立体制,各省区相继建立高等师范院校,李蒸等人所向往的培养高级师资的体系终成现实。

结语

中国高等师范教育自产生之日起,就把反对外来侵略和争取民族独立作为中心任务,把培养担任民族复兴大业、德才兼备的人才作为重要目的。张百熙、陈宝泉、范源濂、张贻惠、李蒸、李建勋等一批教育名家为此殚精竭虑,呕心沥血,使中国的师范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单模仿到逐步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产生了中国特色的师范教育制度。然而这一切来之不易,在动荡的时局 之中,关于高等师范教育制度存废与频繁变更的论争经久不息,这当中既体现着不同群体之间的理念交锋,也渗透着不同政治派系之间的权力角逐。站在风口浪尖的北京高师、北平师大以及西北师院,勇担历史重任,一批学人为之前赴后继、建言立说、奔走呼号,旗帜鲜明地指出师范教育应当存在而且必须存在,这是关乎国运兴衰的根本问题。亦有进者,他们从制度建构、学科体系、教育思想和学术研究等方面切实实践,改变了师范教育在国人心目中的形象,从事实上驳斥了废除论者的观点。揆诸史实,这一批学人的努力不仅使得师范教育命脉存续,而且逐渐从形式到内容都走向真正的近代化,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师范教育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尚季芳 杨喜红,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2年第5期,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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